
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(前身绍兴县律师事务所),建立于1980年,是浙江省恢复律师制度后首先建立的第一家律师机构。从创造到至今,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:1985年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单位,荣获集体一等功,后又多次评为省、市司法系统先进集体及律师行业法律服务优胜单位,为绍兴经济建设保驾护航,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,在方便人民群众,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方面,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,做出了积极的奉献,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。
律师事务所锐意进取,积极推行律师工作的改革,勇于引入竞争机制,充分调动了律师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律师事务所从建所初到现在,潜心培养了一批有才华的青年律师,如今这批优秀年青律师已成为绍兴县律师界的业务骨干,不少已走上领导岗位,担任了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和副主任,使绍兴县律师业后继有人,律师队伍兴旺发达。
如今,该所在景和平主任的领导下,继续发扬律师事务所光荣传统,继续注重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,讲究信誉,全方位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,并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,合理收费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光顾。
主任:景和平
联系人:申铁旗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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