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所成立于1999年12月23日,是由周显根、金颖波、赵小冬、陈新、李钟年五人合伙创办,在事务所的发展过程中,又有叶可森、李宏飞二位资深律师作为一级合伙人加入本所。目前有专职律师十五人,律师助理二人,其他工作人员三名,是台州市较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。“高起点、高层次、现代化”是利群律师的建所宗旨,目前事务所已购置近6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,并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备。自成立以来,已担任中国吉利集团、中国星星集团、台州供水股份有限公司、台州市财政局、台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、台州建行开发区支行及中山支行等常年法律顾问九十余家,承办各类案件1800余件,人均业务收入名列台州市前茅,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本所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与好评,自成立之日起已连续二年被评为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。
本所的七名合伙人均已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以上,具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,已有多名律师荣获省司法厅授予的优秀律师、优秀法律顾问和台州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。
“公正、廉洁、 博学、开拓、进取”是利群律师的敬业精神,“以质量求信誉、以信誉求发展”是利群律师服务宗旨,“以理服人、以礼待人”是利群律师信奉的格言,“永远利益群众、服务于人民”是利群律师的永恒追求。
请相信在利群律师的真诚努力下,会使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。
主任:
联系人:周显根
地址:浙江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338号二楼
电话:000000
传真:
执照号:
专长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