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八年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,2002年1月由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转为股份制律师事务所,现有股东31人,投资总额340万元,注册资金260万元,并自购了办公楼1008平方米,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源大厦五楼。拥有计算机、打印机、传真机、复印机、宽带网以及每个人一部专用电话等全套现代化办公设施。本所实行股东大会领导下的执行董事负责制,管理规范,业务门类齐全,并设有国际事务部、民商海事部、知识产权证券部、房地产部、刑事行政部,还专门设立了港澳台部和韩国部等,为社会各界、特殊群体和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。现有执业律师32人,律师助理12人,律师辅助人员4人,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4人,法学博士、硕士研究生6人,法学学士11人,双学位学士2人,并聘有高级法律和经济专家型顾问5人。本所是由通晓相关专业实务、精通外语的高学历、高素质的顾问型和专家型人才组成,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,以年轻人为主力军的活力较强的队伍。
主任:黄昆
联系人:王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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